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
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
青枫江上秋帆远,白帝城边古木疏。
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
译文
此次离别不知你们心绪何如,停住马饮酒询问被贬的去处。
巫峡猿猴悲啼令人伤心流泪,衡阳的归雁会为我捎来回书。
秋日青枫江上孤帆远远飘去,白帝城边黄叶飘零古木稀疏。
圣明朝代如今定会多施雨露,暂时分手希望你们不要踌躇。
注释
峡中:此指夔州巫山县(今属重庆)。
谪居:贬官的地方。
巫峡:地名,在今重庆市巫山县东。古民谣《巴东三峡歌》:“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
衡阳:地名,今属湖南。相传每年秋天,北方的南飞之雁,至衡阳的回雁峰,便折回北方。这是由长沙想到衡阳,意思要王少府至长沙后多写信来。
青枫江:地名,在花溪。秋帆:指秋风吹着小舟,送友人远去。
这是一首送别诗,同时也是一首边塞诗,同时送别两人,且两人均为遭贬而迁。
首联“嗟君此别意何如,驻马衔杯问谪居。”诗人首先抓住二人都是遭贬,都有满腹愁怨,而眼下又即将分别这一共同点,以深表关切的问句开始,表达了对李、王二少府遭受贬谪的同情,以及对分别的惋惜。“嗟”是叹息之声,置于句首,贬谪分别时的痛苦已不言而喻。“此别”、“谪居”四字,又将题中的“送”和“贬”点出,轻灵自然,不着痕迹。作者在送别之地停下马来,与李、王二少府饮酒饯别,“意何如”、“问谪居”,反复致意,其殷切珍重之情,显而易见,一开篇就以强烈的感情,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无怪乎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说:“常侍(即高适)每工于发端。”中间两联针对李、王二少府的现实处境,从二人不同的贬谪之地分别着笔,进一步表达对他们的关心和安慰。
“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上句写李少府贬峡中。当时,这里路途遥远,四野荒凉,《巴东三峡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诗人设想李少府来到峡中,在这荒远之地听到凄厉的猿啼,不禁流下感伤的眼泪。下句写王少府贬长沙。衡阳在长沙南面,衡山有回雁峰,传说北雁南飞至此不过,遇春而回。归雁传书是借用苏武雁足系书故事,但长沙路途遥远,归雁也不能传递几封信。
“青枫江上秋帆远,白帝城边古木疏。”上句想象长沙的自然风光。青枫江指浏水,在长沙与湘江汇合。这句写李少府到了长沙,在秋高气爽的季节,望着那明净高远、略无纤尘的蓝天,自然会洗尽烦恼。下句想象夔州(即今四川奉节县)的名胜古迹。白帝城为西汉公孙述所筑,在夔州,当三峡之口。这句写王少府到了峡中,可以去古木参天、枝叶扶疏的白帝城凭吊古迹,以求慰藉。
这四句情景相融,结合得自然巧妙,读来自有一种苍凉中饱含亲切的情味。所写之境,从巫峡到衡阳,从青枫浦到白帝城,十分开阔,而分写二人,更显出作者的艺术匠心。
作者在两联中,一句写李、一句写王,然后一句写王、一句写李,错综交织,而井然不乱,并且采用了“互文”这种修辞手法中的对句互见的方法,在一联中上句隐含着下句,下句隐含着上句,“巫峡”一联上句写贬谪荒远的凄凉,下句说要多通音信,表面看是对李、王分开讲的,实际上是对两人共同而言。同样,“青枫江”一联上句说流连光景,下句说寻访古迹,实际也是对二人共同讲的。这样,在精炼的字句中,包含了丰富的内容,既照顾到了二人不同的地点,又表达了对双方一致的情意,诗人巧妙的处理,使写分送二人的困难迎刃而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最后一联:“圣代即今多雨露,暂时分手莫踌躇。”诗针对李、王二少府远贬的愁怨和惜别的忧伤,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劝慰,对前景作了乐观的展望。圣代雨露,是古代文人诗中的惯用之语,这里用来和贬谪相连,也还深藏着婉曲的微讽之意。重点是在后一句“暂时分手莫踌躇”,意思是说:这次外贬,分别只是暂时的,你们不要犹豫不前,将来定有重归之日。全诗在这里结束,不仅与首联照应,而且给读者留下无尽的遐思。
叶燮在《原诗》中,曾经指责此诗中间两联连用四个地名太多。其实,高适此诗情真意挚而又气势健拔,虽然连用了四个地名,但对诗意并无影响,反而使意境显得更为开阔。
参考资料:
1、周啸天.唐诗鉴赏辞典补编.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194-196
此诗作年究在何时,已难以考定。旧编在《同陈留崔司户早春宴蓬池》诗后,可能是高适在封丘尉任内,送别遭贬的李、王二少府(唐时县尉的别称)往南方之作。
世人之所共嗜者,美饮食,华衣服,好声色而已。有人焉,自以为高而笑之,弹琴奕棋,蓄古法书图画。客至,出而夸观之,自以为至矣。则又有笑之者曰:“古之人所以自表见于后世者,以有言语文章也,是恶足好?”而豪杰之士,又相与笑之,以为士当以功名闻于世,若乃施之空言,而不见于行事,此不得已者之所为也。而其所谓功名者,自知效一官,等而上之,至于伊、吕、稷、契之所营,刘、项、汤、武之所争,极矣。而或者犹未免乎笑,曰:“是区区者曾何足言,而许由辞之以为难,孔丘知之以为博。”由此言之,世之相笑,岂有既乎?
士方志于其所欲得,虽小物,有弃躯忘亲而驰之者。故有好书而不得其法,则椎心呕血几死而仅存,至于剖冢斫棺而求之。是岂声、色、臭、味足以移人哉。方其乐之也,虽其口,不能自言,而况他人乎?人特以己之不好,笑人之好,则过矣。
毗陵人张君希元,家世好书,所蓄古今人遗迹至多,尽刻诸石,筑室而藏之,属余为记。余,蜀人也。蜀之谚曰:“学书者纸费,学医者人费。”此言虽小,可以喻大。世有好功名者,以其未试之学,而骤出之于政,其费人岂特医者之比乎?今张君以兼人之能,而位不称其才,优游终岁,无所役其心智,则以书自娱。然以余观之,君岂久闲者,蓄极而通,必将大发之于政。君知政之费人也甚于医,则愿以余之所言者为鉴。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