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灭炉烟残灺冷,相伴惟孤影。判教狼藉醉清尊,为问世间醒眼是何人?
难逢易散花间酒,饮罢空搔首。闲愁总付醉来眠,只恐醒时依旧到尊前。
译文
冷风吹灭了香炉中的残烟,燃尽的烛灰早已不再温热,陪伴自己的只有自己孤单的影子。我情愿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醇酒来麻醉自己,大声质问苍天谁是这世间清醒不醉之人。
为何能与知己畅饮的盛宴总是相逢难,离别易,而人去宴散后,只能对着满桌的空杯搔首长叹。闲愁萦怀,难以派遣,我还是用美酒和梦乡来逃避它吧。但只怕醒来之后,满腔的愁思就会让我又一次来到酒杯的面前。
注释
虞美人:词牌之一。唐教坊曲。兹取两格,一为五十六字,上下片各两仄韵,两平韵。一为五十八字,上下片各两仄韵,三平韵。
炉烟:熏炉或香炉之烟。
残灺(xiè):烧残的烛灰。
判:情愿、甘愿、不惜之意。
清尊(zūn):酒器,借指清醇之酒。判教句:意谓情愿喝得酩配大醉,借清酒来麻醉自己。唐皇甫冉《曾山送别诗》:“凄凄游子苦飘蓬,明日清尊只暂同。”
醒眼:清醒之眼光。
花间酒:谓美景良辰时之酒宴。
搔(sāo)首:以手搔头。焦急或有所思貌。
尊前:酒樽之前。
参考资料:
1、(清)纳兰性德著.《纳兰性德集 》:陕西出版集团,2008年:第132页
2、纳兰信德著;闵泽平译.《纳兰信德全集 02 词集 》:新世界出版社,2014 :95页
词首第一句以冷风、残烟、烛灰、孤影交织而成一幅孤寂凄凉的室内独居图景。“风灭炉烟残灺冷,相伴惟孤影”,冷风吹灭了香炉中的残烟,燃尽的烛灰早已不再温热;陪伴他的,只有孤单的影子。他既是自感忧愁如此,漫漫长夜该如何打发。
词的第二句写词人无法派遣忧愁,只能通过借酒来消愁。“判教狼藉醉清樽”,即是说我情愿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醇酒来麻醉自己。“判教”、“狼藉”,都是决绝之语,感情色彩极为强烈,说明词人愁痛深入骨髓。否则他也不会大声质问苍天,问谁是这世间清醒不醉之人。“为问世间醒眼是何人”出自《楚辞-渔夫》:“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句质问,似也点明了词人满腔郁闷忧愁的原因。
词的第三句写借酒消愁、时光短暂。“难逢易散花间酒,饮罢空搔首”,为何能与知己畅饮的盛宴总是相逢难、离别易,而人去宴散后,只能对着满桌的空杯搔首长叹。“空搔首”写出了词人对人生的感慨、对离别的无可奈何。
词的尾句写出了虽然借酒消愁,但担心醒时又会继续喝酒的心理。“闲愁总付醉来眠,只恐醒时依旧到尊前“,既然闲愁萦怀,难以派遣,词人只能用美酒和梦乡来逃避它。但词人又害怕醒来之后,满腔的愁思就会让他又一次来到酒杯的面前。“总”字写出了词人的怀疑,“恐”字写出了词人的害怕和担心。
全词迂回曲折,写出了词人从孤独到借酒销愁,再到对酒产生怀疑,心中担忧酒醒后又会继续喝酒逃避的心理活动,和李白”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类似。
参考资料:
1、梦远.《纳兰词全解 超值彩图白金版 》:中国华侨出版社,2013年:262页
〔哀江南〕〔北新水令〕山松野草带花挑,猛抬头秣陵重到。残军留废垒,瘦马卧空壕;村郭萧条,城对着夕阳道。
〔驻马听〕野火频烧,护墓长楸多半焦。山羊群跑,守陵阿监几时逃。鸽翎蝠粪满堂抛,枯枝败叶当阶罩;谁祭扫,牧儿打碎龙碑帽。
〔沈醉东风〕横白玉八根柱倒,堕红泥半堵墙高。碎琉璃瓦片多,烂翡翠窗棂少。舞丹墀燕雀常朝,直入宫门一路蒿,住几个乞儿饿殍。
〔折桂令〕问秦淮旧日窗寮,破纸迎风,坏槛当潮,目断魂消。当年粉黛,何处笙箫? 罢灯船端阳不闹,收酒旗重九无聊。白鸟飘飘,绿水滔滔,嫩黄花有些蝶飞,新红叶无个人瞧。
〔沽美酒〕你记得跨青溪半里桥,旧红板没一条。秋水长天人过少,冷清清的落照,剩一树柳弯腰。
〔太平令〕行到那旧院门,何用轻敲,也不怕小犬哰哰。无非是枯井颓巢,不过些砖苔砌草。手种的花条柳梢,尽意儿采樵;这黑灰是谁家厨灶?
〔离亭宴带歇指煞〕俺曾见金陵玉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