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一条龙背井离乡飞翔,行踪不定游遍了四面八方。
五条蛇追随在左右,作为辅佐陪侍在它身旁。
有一天龙飞回到故乡,得到了安身立命的合适地方。
四条蛇追随在左右,得到了龙的雨露滋养。
一条蛇羞于再与龙蛇相处,宁愿干死在荒凉的原野上。
注释
桥:《艺文类聚》作“槁”,是。
参考资料:
1、《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963页
全歌自始至终以“龙”比喻晋文公,以蛇比喻追随晋文公的臣子。前四句为第一部分,以龙飞天下,喻指晋文公前后十九年的流亡生活;以五蛇追随辅佐,喻指其追随者的情况。据《史记》,重耳流亡,足迹遍及于狄、卫、齐、曹、宋、郑、楚、秦等国,其追随者中最著名的是赵衰、咎犯、贾佗、先轸、魏武子等五位贤士,《左传》所述五人与此有出入。
后六句为此歌的后一部分,说重耳返晋,即位后的事。歌中以龙施露雨于四蛇,喻指五贤士中四人得其封赏;羞于封赏而槁死于中野的“一蛇”,则是指介之推。按之《史记》与《左传》,介之推都不在五人之中;这是先秦系统的《龙蛇歌》与史书记载的一点重大差别。至于介之推“羞之”的原因,《左传》与《史记》中都是说得很清楚的。介之推认为,重耳之得以回国立为晋君,乃是天意,而赵衰、魏武子等人“贪天之功以为己力”而竟获得封赏,这是“上(指晋文公)下(指赵衰等人)相蒙”,对于这样的君臣,是很难与他们和谐相处的。可见所谓“羞之”,也就是羞于与这些人为伍。故归隐绵山,至死不出。
从自全名节、洁身自好的角度说,介之推确实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清高之士的一个典型。我国古代相传至今的寒食节——清明前一日禁火,有一种说法认为即是为纪念介之推被焚而设,足见介之推在后人心目中的地位。至于文公的封赏,从历史记载看来,大体上是做到了论功行赏且是甚得民心的,故《史记》说:“晋人闻之,皆说(悦)。”介之推全盘否定文公的封赏,并由此而宁死也不愿为其效力,平心而论,其看法与做法都是过于偏激、并不可取的。
这首《龙蛇歌》的特色是通篇用比。古代诗法“赋、比、兴”中的“比”,在近代修辞学中可以大别为“比喻”与“比拟”两大类。“比喻”,即打比方,以甲物比乙物;“比拟”,则是将物拟人(简称拟人)或将人拟物(简称拟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苏轼《海棠》),把红海棠花说成“红妆”(穿红衣服的女子),是拟人;“姑山半峰雪,瑶水一枝莲”(白居易《女道士》),把肌肤白皙、穿着素净的女道士比成半峰白雪、一枝白莲,是拟物。《龙蛇歌》以龙蛇比君臣,也是属于拟物一类。“比拟”的写法较之直言的“赋”体,从消极一面说,可以避免过分的直露;从积极一面说,则是可以更加婉转曲达自己深刻的内心体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龙蛇歌》中的“拟物”,与一篇中部分采用拟物的手法有很大的不同。它不只是作为一种手法存在,而且已成了全篇的一种基本构思。因而,作品不仅在具体字句上具有比喻性,而且在全篇文意上具有象征性——在这看似新奇的童话般的动物世界里,真正在上演的乃是一幕幕风云变幻的人间的活剧。至于此诗的语言风格,与绝大多数早期古诗一样,显得相当平浅朴实;但由于所述内容关系到一个有名的君臣关系的故事,且延伸及于有关民情风俗的“寒食”节,所以虽只短短十句诗,仍是颇为耐读、颇让人寻味的。
参考资料:
1、《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963-964页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