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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

程颢

〔 宋代 〕

程颢(1032-1085), 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反对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的命题,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便须“以诚敬存之”(同上)。倡导“传心”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收入《二程全书》。 ►程颢的诗词(46条)

轶闻传说:县令妙破讹诈案

1068—1078(宋神宗熙宁)年间,担任监察御史的洛阳人程颢,在当山西晋城县令时,曾以寥寥数语破了一件讹诈案。

当时,有一个姓张的财主得急病死了,棺木埋葬后的第二天一早,有个老头来到他家门口,对着财主唯一的儿子说:“我是你父亲,现在我年纪大了,无依无靠,来和你一起生活。”接着,老头一五一十向财主的儿子说明了来由。财主的儿子非常惊讶,于是拉着老头一起到了县府,请求县令判断。

老头先说,“我是个郎中,因家中贫困,四处流浪,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儿子,无力抚养只得狠狠心肠把儿子送给张财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邻居阿毛亲眼看见。”“事隔那么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说得这么详细呢?”老头说:“我是从远地方行医回村后才听说的,当时记在处方册的背后。”说着从怀里掏出处方册递给程颢,上面用毛笔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儿抱走,给了张三翁。程颢问财主的儿子:“你今年多大岁数?”财主的儿子答道:“36岁。”程颢又问:“你父亲今年多大年纪?”“76岁!”

程颢对老头说:“听见了吧,这人出生的时候,他父亲才40岁,这样的年纪,别人怎么会称作张三翁呢?”

老头听罢,惊恐异常,承认了自己妄想讹诈财主家的钱物,夺人田地,才来冒认儿子。

传承影响

程颢、程颐一定程度上继承张载的思想学说,后者对他们思想体系的构造和发展影响很大。但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自己的新创见,但及其洛学学派程颢、程颐兄弟(一般简称二程)开创的洛学学派,是北宋时期影响最大,也是最为典型的理学学派。二程的理学思想体系,是北宋时期理学初创阶段比较典型的形态,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学的基本轮廓,为朱熹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后人学术承接上,由于二程各人思想尽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学术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此,他们的学说也形成不同的接班者、学派。程颢认为万物本属一体,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发明本心,自觉达到与万物一体,因此较多地强调内心静养的修养方法,不大重视外知。后来的陆王,大致沿着程颢的理路,发展为心学。而程颐则主张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于居敬穷理,格物致知,较多地强调由外知以体验内知。

后来的朱熹,大致沿着程颐的理路,发展为纯粹的理学。所谓的“程朱理学”,实际上主要指的是程颐和朱熹的理学。当时有许多人追随二程学习,尤其是程颐弟子很多,主要有谢良佐、游酢、吕大忠、吕大临、吕大均、侯仲良、刘立之、朱光庭、邵伯温、苏昺等(其中三吕与苏昺原为关学学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学学派,为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庞大的思想体系奠定了基础。

此外,二程将易学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伊川易传》为义理易学诠释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程氏易传》是伊川易学的精华,它继承了王弼义理派易学传统,将儒家解《易》推阐发挥到极致,可以说是集义理派著作之大成,并对朱熹易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说王弼易学是魏晋玄学、易学兴起的重要标志,那么,程氏易学则实现了由王弼易学道家化、玄学化的义理向儒家义理的转变。

程颢、程颐所创建的“天理”学说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并受到了后世历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变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占有统治地位的思想。

主要成就

程颢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学主张。程颢与其弟程颐同为宋代理学的主要奠基者,世称“二程”。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究其内涵:一,“理”是宇宙的终极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万物皆只有一个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则及封建等级制度的总称。“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乎天地之间”。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发展变化规律的意义。“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长期讲学于洛阳,故世称其学为“洛学”,二程在哲学上发挥了孟子至周敦颐的心性命理之学,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二程在学术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题是“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他们认为阳阴二气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创生万物的材料,从二程开始,“理”或“天理”被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使用,亦即被作为世界的本体,而且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规范,也都是“天理”在人间社会的具体表现形态,“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五)

二程的人性论祖述思孟学派的性善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为什么至善,为什么会产生恶的因素等一系列问题。二程认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别,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体现,未受任何损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无疵的;后者则气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气”的侵蚀,产生弊端,因而具有恶的因素。二程认为,性的本然状态,由于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质特征,恶则表现为人的不合节度的欲望、情感,二程称之为“人欲”或“私欲”.,“人欲”是“天理”的对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则“人欲”灭,“人欲”盛则“天理”衰。由此可见宋代理学家所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实际上是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容全盘否定。